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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县:“三资清理”解难题 “阳光村务”暖民心

发布时间:2011-08-15 10:55:02宝威科技浏览:

       宝威科技援引安青网消息:2010年6月,该县启动“阳光村务工程”,以公开为原则、以制度为核心、以监督为保证,全面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结构分布情况。期间,先后有7名村干部被立案查处,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万元,纠正涉农违规资金2万余元。

       注重宣传健全网络加强督导

       开好动员会,统一全县领导干部思想,并就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进行动员部署。营造好氛围,充分利用县“一报两台”、网络媒体以及编发简报、印发明白纸等有效手段,多渠道广泛宣传“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目的和意义,介绍和推广经验与做法。扎实搞培训,采取“以会代训”方式,邀请省农经总站专家对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财经所负责人和村支部书记进行培训,全县共有500多人参训。

       县委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县领导联系点制度,指导帮助联系点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同时成立县“三资”清理、委托代理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办公地点分别设在县财政局和民政局,并从县纪委、农业、财政等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做到“人员、经费、场所”三落实。各乡镇、村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全县108个村(居)都建立了领导、清理和核实小组,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合力抓“阳光村务工程”建设落实的组织网络体系。

       活动期间,县委先后3次听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汇报,县纪委、财政局、农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业务骨干,经常深入各乡镇开展调研,加强工作指导。并成立4个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督导组,奔赴各乡镇、村,督查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帮助梳理难点和热点问题,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各乡镇采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制度,要求每个星期下村指导不得少于1次,对“重点村”、“难点村”的村务不公开和“三资”管理混乱,进行“面对面”的纠正和指导,有力促进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把握原则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制定五个意见。按照省市《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县委和各乡镇党委分别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和《具体工作方案》,做到每个时间节点都有具体工作目标,每项目标都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县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以“6+4”工作法为核心进一步加强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并配套制定了《选举办法》,细化操作程序,统一绘制流程图,向农民群众公开村级事务管理程序,编制流程化管理工作手册,便于基层干部规范操作,为全面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抓手。

       把握四个原则。一是落实责任分工原则。规定由县农业和财政部门负责主抓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实、建立台账和规范管理等各项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民政部门负责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和村级组织建设,规范村级事务管理,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牵头部署、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坚持主体不变原则。在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过程中,铜陵县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代理项目和内容都经过村两委提议、村民代表决议的方式进行,实行代理服务后的“三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和审批权的主体仍然是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三是从严规范程序原则。在实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中,按照简便、实用、有效的原则,所有集体“三资”处置、发包和租赁必须严格依法、依章、依程序办理,促进村级事务管理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监督的全程化。四是注重结果运用的原则。县委、县政府明确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开展结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没有达到省里规定的四个100%的乡镇实行重点整改,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降低一个等次。

       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做好调查清理。坚持以乡镇为单位、以村为单元进行整体推进,先查经营性资源,再查未开发利用资源;先查村集体的机动地、林地和水面,再查四荒、滩涂等资源。先对清理的主要内容进行造表登记,然后梳理分析,建立台账。同时,在“村有乡管”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了“三资”委托代理,原有账务移交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由委托代理中心统一开设“村级资金核算专户”,分村设立银行账户,保证了对资金的安全管理。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坚持把完善和落实村级事务重大事项“六步决策”和村级财务“四档核支”作为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统一印制《村务民主提案表》、《村级工作承诺书》等表格,保证了村级组织按章操作。坚持把农民群众关注的村务公开、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惠农资金发放等作为流程化管理的主要内容,细化公开项目,做到据实逐项公开,让群众清楚明白。三是完善监督保障。各乡镇按照“提名、审核、选举”三个步骤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乡镇党委成立了工作指导组参与推选大会全程监督,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纪检小组的职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

       规范清理完善机制强化监督

       以历史信息为依据,切实增强登记核实的准确客观性。一方面尊重客观历史事实。该县大部分村是合并后组建的新村,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的权属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凡在“三资”清理工作过程中涉及到这些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在以历史信息为依据的基础上,力求权责明确,登记不重不漏,避免矛盾纠纷。另一方面是采取民主清理登记。各村结合自身特点,邀请村里的老党员、老村干部、老村民代表或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参与清产核资工作,重点翻阅历史资料,回忆历史信息,实地调查勘测,切实做到清查彻底、登记规范、核实准确。

       以开展清产核资为切入点,不断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制。8个乡镇在设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等基础上,整合资源,成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细化工作制度,明确村级报账员、资金会计、代理会计工作职责,与各村依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强力推行“三资”管理电算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建立县乡两级“三资”管理网络监管平台,统一为各乡镇代理中心配备微机和电子触摸屏,积极组织县乡业务骨干参加“三资”管理软件培训,确保数据录入的准确性,有效实现“三资”动态管理。

       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为重点,完善和强化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对各村上报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乡镇组织部门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逐一考察、审核,并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坚决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敢于监督的村民代表纳入考察对象。全县108个村(居)同时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按照村民自治的要求,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误工补贴及增长机制,并将误工补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年支出32.32万元。同时,由县纪委牵头,对全县353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监督水平,避免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阳光村务”的扎实推进,全县村务运作阳光化、透明化水平明显提升,有效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是通过深度清理,全县村级债权、债务底数进一步清晰,摸清了“三资”家底,对票据的领取、使用和核销,各乡镇均实行专人管理,实现源头性控制,有力降低了非生产性开支,资产、资源租赁承包实行网络到期预警提示,村级“三资”管理手段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村务民主化程度明显提高。凡涉及全村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开支,全部按照“6+4”工作法的要求,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集体研究决定,资产、资源开发处置公开透明。三是监督手段明显加强。通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初步形成对村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稳步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向村级组织延伸,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四是干群关系进一步和谐。实行流程化管理后,村级事务更加透明,村干部的行为更加规范,干群关系也更加密切,切实维护了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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