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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村务”暖民心 触摸查询推进人性化政务管理

发布时间:2011-04-29 09:37:49宝威科技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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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从制度上规范村务工作,从根本上消除“村务不公开、管理不透明、监督不到位”现象,东至县在去年开展村(居)“廉勤监督委员会“及”一考二述三定“工作制度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又在全县251个村(居)组织开展了以“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资”管理制度:

  为集体经济安上“保险箱”

  伴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结构、组织形式和利益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涉及利益的村级事务越来越多,如上级转移支付到村的资金逐年加大,村级资产、资源发包收入增多,而相关的配套制度却不能及时跟上,少数地方村干部以权谋私,作风粗暴,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据东至县纪委提供的一份材料,过去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中,有60%左右的信访问题发生在农村基层,绝大多数案件都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在已经查处的农村基层案件中,有些案值高达百万以上,有些是窝串案,涉案人数多达十多人,更有基层单位班子一锅端。

  面对严峻的形势,东至县委、县政府清醒地认识到,必须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否则,要想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就只能是一句空话。省纪委定远会议一结束,东至县立即启动“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并制定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通过全面清理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状况,核实“三资”底数,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登记台账,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健全管理和监督制度,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这是一项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的至善之举,令广大农民拍手称快。

  经过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6个程序,至9月17日,全县251个村(居)的“三资”清理工作全部结束。该县纪委副书记冯腊旺告诉记者:“从清理结果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总量清理前后增加明显,增幅均在65%以上,很多未登记或游离账外的资产资源被清理出来;债权债务经过核实,进一步明确了权责关系;经济合同经过清理规范,年增加村级集体收益多达170余万元。等等这些,都为进一步促进“三资”规范管理和促进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奠定了基础。同时,通过清理,还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梳理了干群矛盾,舒缓了干群情绪。”

  村务管理制度:

  为基层民主绘制“流程图”

  在东流镇金山村“一网通”服务大厅,记者看到大厅墙上有191个代理服务事项办理、咨询流程,电子触摸屏可以随时随地了解各类代理服务项目流程及具体承办情况。以流程图形式把包括宅基地申请审批、财务审批、“三资”管理、惠农资金发放等重点村级事务的办理程序、环节要求加以固定并上墙公示,是东至县在村务管理中的得意之举。

  本着简便易行、减少环节、提高效率的原则,东至县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关于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把涉及农民利益、群众关注的经常性村级重大事项,归纳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民主监督、其它村政事务等七大类30项具体内容,全部按照村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进行决策和管理。通过流程化管理,并把流程图宣传手册发放到村、组,确保群众知晓流程化管理的内容和各类事项的办事程序,增强了村务透明度,规范了权力运行。
 

与此同时,扎实推进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快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推进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和要求。目前,各乡镇已将原有“为民服务大厅”统一更名为“政务服务中心”,并按工作需要,在中心设立了咨询受理、政务服务、社会事务、经济发展、“三资”委托代理等服务窗口。同时,在村一级设立为民服务代理点,受理、代办和咨询解答群众需要服务的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在宽敞明亮的尧渡镇政务服务大厅,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个平台服务、多个窗口受理、部门联合办公的集约化管理服务模式,极大地提升了综合效益和办事效率,同时方便了老百姓。”

  村务监督制度:

  为基层注入“稳定剂”

  在东至农村采访,记者发现各村(居)委会大门口多了一块牌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们亲切地称之为“三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1名主任委员,2名委员。在尧渡镇查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有专门办公室、办公设备等。

  据东至县纪委负责同志介绍,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组建过程中,各地严把候选人推选、审批、公示、选举关,保证了依法依规选举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胜利镇黄石村举贤不避“仇”,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选举中,把过去信访村里的一村民组长推选进来,促进了干群关系改善,村里的工作也得到了更多群众的支持。至6月25日,全县251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全部选举产生,并全面参与到“三资”清理工作及正常的村级事务监督管理当中。

  查桥村毛扩友委员告诉记者:“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积极主动参与村两委重大事务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核,约束非生产性开支,对存在问题记录在册,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全程参与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理。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议和监督下,查桥村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实施了刘湾水库排洪沟等一系列民生工程,在今年特大洪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受益低洼田地达400余亩。”

  “目前正在推进落实的村务监督制度,初步破解了村级民主监督缺位的问题,弥补了村级组织体系在制度构架上存在的缺陷,形成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制度框架。”东至县纪委负责同志告诉记者,“阳光村务工程”既解了群众心渴,又杜绝了群众对干部的猜疑,让干部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东至县连续两年获得“省科学发展先进县”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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